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5日16:00时
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填写《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以邮件“应聘单位+应聘部门+所学专业”命名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9日
地点:校本部主楼人事处114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1.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网上打印《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聘登记表》,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SSC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2.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从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思想品德、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 考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考核
在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人事关系调整至马克思主义学院,任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拟聘人员应服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课程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一律不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人员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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