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收集整理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廉政鉴定及《漠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机打一式三份,附件)到漠河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报考所需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
2.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漠河市潮林路11号,市纪委监委机关大楼310室。
咨询电话:0457—(纪委)
0457—
联 系 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确认由用人单位漠河市纪委监委机关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重点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小数点后两位),则相应扩大进入考察人选数量,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拟选调人员数量,则视具体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后,适当减少选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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