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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51人公告

2019-11-08 16:47:39| 来源:黑龙江工程学院

2019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51人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8:00时至2019年11月21日16:00时。报名专用邮箱。更多伊春教师招聘公告请关注伊春教师招聘频道。


原标题:黑龙江工程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博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硕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 年6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硕士学位人员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黑工程院人发〔2016〕5号)执行。

(二)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人员可每月享受博士津贴2000元,发放时间期限与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相同,其他待遇按《黑龙江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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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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