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各岗位面试相关事宜将以通知公告的形式在哈尔滨体育学院官方网站中公示3个工作日。
3、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以百分计(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核算方式如下:
(1)教师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教师1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哈尔滨体育学院官方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博士人才待遇
博士人才可根据个人科研工作能力及需要自由选择相应级别待遇(详见附件2),对于更高层次博士人才的待遇可以面谈。
十二、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2、取得海外学历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3、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4、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哈尔滨体育学院人事处
邮 编:150008
电子邮箱:
十四、本实施方案由哈尔滨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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