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拟定于10月,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以百分计、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范围:
宁安一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化学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内容。
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历史、地理、日语、朝文、心理学为普通初中现行教材内容,朝文专业科目需要用朝鲜语进行答卷。体育为本学科相关知识。
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为本学科相关知识,幼儿教师为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时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环节再次进行复核,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手语,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报考朝鲜族中学岗位,需双语(汉语和朝鲜语)教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考核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和教体局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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