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硕士及以上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博士人员加试一题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详见《齐齐哈尔大学高层次及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及《齐齐哈尔大学校企共建共享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
(二)博士毕业生
1.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认定条件参照《齐齐哈尔大学青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直聘条件(试行)》(附件4)中“第三条”,并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3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
(5)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6)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7)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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