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考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试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牡丹江技师学院
2019年9月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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