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2021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八、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辉南县人民政府官网
2.考务网站:
吉林人才网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 辉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2019年辉南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辉南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
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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