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考试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在绥化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程序及福利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绥化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将视本人自愿与专业需求,与引进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2.工资及福利待遇。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校内岗位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同条件同职务同岗位人员执行。
(1)依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新入职教师每月应发工资4000元,以后随职称晋升工资等级并逐年晋级薪级。
(2)课时费。依据绥化学院津贴分配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发放,新入职研究生每节课时费标准为60元,绥化学院教师人均课时费每月3000元左右(视每人每月课时量而定),评职称后依据职称核定课时费标准。
(3)其他福利待遇。每人每年发放取暖补贴1836元(新入职标准)、年终奖(单月全额应发工资)。
新入职教师年收入应发能达到7万元,实发能达到6万元左右。
3.保险。学校依照当地社保部门政策,为合同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单位一比一配比。
4.博士引进待遇
(1)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发放安家费20—40万元左右(分八年发放,在绥化市北林区购房可一次性支付);
(2)学校根据专业类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的支持,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享受校内每月1000元博士学位津贴;
(4)课时费享受讲师待遇,达到副教授评审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
(5)配偶如需要安置,配偶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安排到教学、教辅岗位工作;其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可安排到教辅岗位工作,配偶合同期限与本人一致。
5.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除享受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和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外,可依据《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面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密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绥化学院人事处)
报名电子信箱:
网址:
地址: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
邮编152061
监督电话:(绥化学院纪检监察处)
本方案由绥化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绥化学院2019年补充招聘用人计划汇总表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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