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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2019-08-13 16:10:07| 来源: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为主要内容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文字能力、逻辑能力、思辨能力、基本政治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入围人选名额,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思辨能力、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4、考生总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核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到低分的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审档等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学院审批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院审批。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几点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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