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资格审查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结束三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 8月23日至8月24日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审查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打印,于2019年8月25日至8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在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验证盖章。
(四)笔试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开原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8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此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被聘用。
(七)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聘用岗位、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社部门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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