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9年8月10日至8月13日上午8: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被招用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专业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在考试当天阅卷登统完毕;
5、 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8月14日左右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各招用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要指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正式职工,负责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凡因自作主张或马虎不负责任或故意纵容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会计岗位者须提供初级会计师证及以上资格)、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9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晚上24: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分批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如果人数过多,采用蛇形分组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每位考生按报考岗位自行准备教材、自行准备3个说课内容,在面试当天由考官从考生自行准备的3个说课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说课。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采用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此期间,由于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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