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到县域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克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克 东 县 教 育 局
2019年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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