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9年7月20日—8月18日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黑河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和专业。(电子邮件压缩包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8月23日8:30-11:30,14:00-16:30。
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201室。
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现供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的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费用,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使用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未交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笔试,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通知。
(五)考核方法
1.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只参加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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