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
③四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④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3年内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上述所需材料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⑤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相符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年龄36周岁至40周岁之间报考人员提供)。
⑧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年龄36周岁至40周岁之间报考人员提供)。
⑨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设岗学科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川县教育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有一次改报机会。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桦川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精神,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进行加分,报考县直高中教师岗位的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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