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方法。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考生提前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为7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后,将考生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南岗区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南岗区政府网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岗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在南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离南岗区教师岗位。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