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派遣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确认资格,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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