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招聘教师10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报名邮箱:。报名地点: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更多伊春教师招聘公告请关注伊春中公教育频道。
原标题:2019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工作岗位在兴隆台区所属学校,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地不限。
2.报考岗位条件
(1)初中: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即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一批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专业对口(即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即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在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征得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的工作人员、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报《2019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或彩色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
报名时,需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2019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即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2019年已认定通过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到认定机关开具通过证明(证明中应必须包括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19年7月底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需提供本科专业为师范类证明(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和本科专业当年批次的相关证明(一批、二批本专业的考生需提供高考当年《招生考试计划》或《普通高考指南》原件和录取学校及专业显示页的复印件)。
7)报考岗位其他条件请考生按照计划表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
8)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蓝底、背面写清楚姓名)。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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