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50%+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6)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石油大学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被录用的硕士研究生为学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没有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享受人事代理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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