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试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后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方正县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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