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测评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考察,空缺名额以考试测评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单位。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综合考试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海林门户网站、海林党建先锋网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试用人员,在选调单位进行1个月的试用。
(七)调入。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认定胜任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遴选等方式离开选调单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7月11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海林市委1号楼3楼西侧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中心。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林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海林门户网站、海林党建先锋网下载报名表,该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本人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带电子版(jpg格式);
5、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五年,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选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海林市管辖范围外的选调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上述材料按1-7顺序自上而下排好。
为方便海林市域外路途较远考生报考,考生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
(四)咨询电话:0453—。
附:
中共海林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1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海林市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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