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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6人公告

2019-06-11 13:32:07|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公选遴选信息转载提供:2019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6人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7月11日止报名地点:海林市委1号楼3楼西侧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中心考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黑龙江遴选公告请关注中公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2019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6人公告

经海林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共16名。其中海林市纪委监委选调10名,海林市委组织部选调2名,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选调2名,海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2名。详见《海林市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职务级别的,选调后保留原职级。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行政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组织认定为准;

3、除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选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海林门户网站、海林党建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信息。  

(二)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本人。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名额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

(三)考试测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业务素质等能力。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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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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