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关心关爱,创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环境。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等活动,思想上加强沟通,生活上加强关心,工作上加强指导,激发"三支一扶”人员投身基层干事创业热情,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要积极做好在艰苦边远地区扶贫一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五)强化期满服务,推动期满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各地要以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为重点,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加强流动服务。要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各地应至少举办一次专场招聘活动,面向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推介"三支一扶”人员,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落实考研加分等政策,促进服务期满人员有序流动、多渠道发展。及时将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重点跟踪培养,构建短期与长期相结合、服务与工作相配套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系。
(六)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注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论坛等活动,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提升"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选树一批业绩突出、事迹过硬、示范作用强的"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投身基层、勇于实践的新作为新风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为基层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时限要求。各地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7月底前完成人员选拔招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招募人员信息汇总和录入, 11月底前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核查,12月中旬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三)用好信息系统。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经过改版拟于今年上线运行,新系统升级了数据库结构,优化了功能模块,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权限。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管理,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提升"三支一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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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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