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牡丹江教育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确认。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相关信息,核查考生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其它职位需求的证书、证明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职的报考人员(包括特岗教师),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信息技术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上机操作,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报考朝鲜族中学岗位,需双语教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成绩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牡丹江教育网站及时公布。
六、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牡丹江教育网站公布。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牡丹江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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