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并在现场招聘高校的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由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聘请监督员全程监督。主要审查应聘者学历、专业、资质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依据审查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时,如报名或放弃低于1:3情况时,可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视具体情况而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招聘单位负责应聘者高考成绩的初审。
(三)综合素质考核
由招聘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聘请监督员全程监督。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为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监督员由干部监督部门抽调。
1、资历评价(20分)
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由专家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各专家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专家组成员、监督员及应聘者在《资历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讲课顺序按学科抽签排序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20分钟。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测试(仿真试讲)时间15-20分钟,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应聘考核结束后,专家组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应聘者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分数,最后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者《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基本专业素质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无误生效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分数,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4、核定总成绩
总成绩=资历评价得分+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专业素质测试得分。由专家评委组长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桦川县赴各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评委组长、监督员及招聘工作组领导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根据应聘者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排名、学历高低(学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县人社局负责封存考试考核所有材料,考核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市级人社部门裁定。
(四)体检与考核
组织拟录用人选按1:1比例由人社部门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入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考核以考生学籍档案等内容为准。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及录用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桦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由县委编委办理落编手续,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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