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4)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与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联系电话:,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确认地点: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街99号东北石油大学机关楼324室。
3、确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1份;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东北石油大学网站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石油大学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九、享受待遇
被录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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