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辅导员+民族”)至报名专用邮箱。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9日10: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综合教学楼638。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报到证(派遣证)、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本科之后(含本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此外,《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党组织公章;其他人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须有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5.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未达到这一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0日 9:30-11:00。
地点:待现场确认时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若未达到这一比例,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行为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速度及应急处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打分,应聘人员用汉语和维吾尔语进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维语表达能力评价为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由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将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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