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面试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岗位末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②领取面试资格证 :入围面试名单统一发布,取得面试资格者需按时到耒阳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西湖路137号)亲自领取面试资格证(不接受他人代领),同时缴面试费50元/人,领取面试资格证时间或面试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③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④面试形式与要求: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时间见面试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直接考核岗位人员按照先考核、后体检的程序)。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岗位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笔试+面试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将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审查,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的,视为弃权。弃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及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递补。
(七)审批聘用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人社局审查、市领导审批后,市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聘用人员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3年以上(经直接考核聘用的人员须在所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含网上资格初审)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并在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布栏公示。其他有关公告和通知在耒阳党政门户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市教师招聘办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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