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密切关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50分。初中教师、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占100分,专业知识占50分。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专业知识占10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在海伦市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伦市政府网站公示3天。
(2)初中教师、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岗位需进行加试专业技能考试。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及才艺展示方式进行,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专业知识成绩高者。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经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统一报名,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选择与岗位对应的招聘学校。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1教师招聘.xls
黑龙江教师招聘公告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伦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8日
原标题:海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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