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如出现同一考生同时报考不同岗位的情况,对相应考生报名系统中最早提交的报考岗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重复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站:(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搜狗、火狐浏览器进行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4);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2.其他材料
(1)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
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落款时间必须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2)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现仍在相应学科岗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3);
(3)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个人荣誉证书(扫描件,以提交的相应荣誉证书扫描件为准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交相应荣誉证书扫描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详见附件4);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
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