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硕士应聘人员为学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没有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考核兑现工资等福利待遇,并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二)被录用的硕士应聘人员在受聘期间,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上级政策的情况下,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其它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
联系人: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校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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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和辅导员计划表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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