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5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2.招聘名额:5 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疆籍少数民族;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果是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能够用双语进行交流;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八)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2018年6月1日11: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2018年6月1日16:00。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负责。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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