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报考政策
1.本次考试招考对象有哪些?
本次考试招考对象一般为:应届毕业生、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限。
应届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
(2)截至2018年3月9日(含当日):
①我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服役期满不超过2年的人员;
②我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③参加我省基层服务项目的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
(3)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项目生:
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简称“项目生”)。
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的服务合同聘期均为1年,服务期长于1年的志愿者,每年在服务期满时进行续签,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必须服务基层时间满2年方可享受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项目生招考优惠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
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服现役期满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
不限:
符合本次招考条件的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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