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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公告(812人)

2018-01-12 16:05:26| 来源:鄯善县党建网

2018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公告(812人)

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市委、县委相关精神和市、县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地方性事业编制方式,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自愿、择优的原则;全程贯彻市委、县委宏观指导管理,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县纪检委全程监督,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编委全力保障,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0日;网上招聘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1日。

地点:各高校(主要师范类院校)

三、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计划共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812人(即:幼儿园教师245人、小学教师386人、初中教师120人、高中教师31人,职业高中30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即: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到鄯善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因年龄无法报考自治区特岗教师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3.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

(1)初中、高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5.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条件第4条所列标准。因学业成绩延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前,按临聘人员对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相关手续。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必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2017年已经录用为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

7.在我县2017年教师招聘中离职、辞职、解约、未按约定报到等人员。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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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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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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