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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松原市教师招聘公告(53人)

2017-12-19 15:39:59| 来源:松原市政府

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投递简历、资格审查、笔试筛选、面试试讲、确认签约等环节。

1.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并携带以下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须加盖院系公章、就业指导中心印章),详见附件2;

⑵本人身份证(如丢失请到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

⑶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⑷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⑸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现场告之或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笔试筛选

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进行笔试筛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一并交给招聘单位审核。

5.确定拟签约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依旧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选。

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松原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聘用

签约的考生需在2018年7月30日前报到。签约到县(市)区所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单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参加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签约到松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学校报到,并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签约人员聘用资格。

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2018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

松原市教育局人事科

点击下载》》

附件1:松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原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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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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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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