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牡人社发[2013]291号)精神,经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黑龙江幼专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5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人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4、年龄。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考核加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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