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详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修养。
(二)符合我院专业建设需要,具备从事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基本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为统招研究生并已在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四)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并已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和与专业相关的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