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或体检的,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2018年8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青冈县人社局、编办、教育体育局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青冈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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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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