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东方学院招聘辅导员4人公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8日。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人事考试网,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2017黑龙江东方学院招聘辅导员4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益性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全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定名为“东方大学”。1995年4月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成为黑龙江省25所普通本科高校之一。2006年12月,省学位委员会派专家组审查考核,2007年2月正式批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10月17日,成为全国首批5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2013年1月,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坐落在哈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文、法、经、管、艺术七个学科门类,其中“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1人,在校本科生11760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9人。学校占地面积59万平方米,学府校区现有校舍建筑面积32.9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25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
二、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热爱民办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身心健康;具有适合岗位需求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2. 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应届生需2018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
3.中共党员。
4.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需有任职证明。
四、报名受理和要求
1.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中。
2.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后附各类证书扫描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综合排名总表并需有辅导员、院系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者,将取消其应聘考核资格。
联 系 人:董颖 王磊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十九路1号主楼A区
五、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8日。
原标题: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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