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面试时间与报名同一时间进行,由人社局、教体局安排人员负责。
面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表达能力正常,无生理缺陷。面试合格参加笔试,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成绩并列时学历优先,再并列另行加试。
录取原则:双优先原则,即按分数优先并结合所报岗位进行录用。招聘岗位不满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剂。
五、考核与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上报人社局,人社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或体检、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实行聘用制,不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核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工资待遇按教师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三险一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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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兰西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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