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二级及以上等级水平证书,以及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8张。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按规定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8月13日
3、报名地点:明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咨询电话: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教育公共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占2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准进入面试。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生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按规定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教育叙事和教学展示课的方式,教育叙事时间5分钟,教育叙事成绩为30分;教学展示课(无生授课)时间15分钟,教学展示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根据以下3个条件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绥化市属县(市、区)户籍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笔试成绩高者。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或体检的,经资格复查、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试用期在农村教育教学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年内不许调转;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明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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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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