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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绥化青冈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7名教师公告

2017-08-03 10:07:20| 来源:青冈县政府网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现行高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现场公布成绩。

(3)附加分项目:

①青冈籍应聘人员(含参加高考时户籍为青冈籍的在校生),笔试成绩加10分。2017年8月1日以后由外地转入青冈户籍的应聘人员,不予加分。

②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

③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④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⑤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4)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研究生加分)。

(5)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5、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电视台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核定。

2、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录用的2017届毕业生,先与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8月30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工作。

3、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期内工资、相关福利待遇及年度考核按照正式教师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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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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