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7月24日—8月2日,通过龙江先锋网发布。报名者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网址为:。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29日9时—8月7日17时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龙江先锋网上填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本人报名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按5: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采取分级方式,按照副处级和科级及以下两个职务层次分别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60%。笔试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40%。面试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按权重折合成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四)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明确体现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所在管理部门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不超过200k)。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3名副处级和8名科级及以下的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安排。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试用。确定选调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2个月。
(七)办理调转手续。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试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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