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在人社局、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往届毕业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比照事业单位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五、其它事项
1.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六、本公告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建三江局直子弟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局直子弟学校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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