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条件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
7.具备招聘计划中所列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8:00至2017年6月26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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