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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