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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2017-06-03 11:30:54| 来源: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

电子信箱:

纪检电话:(0454)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9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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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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