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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17378人公告

2017-04-22 09:20:16| 来源:安徽教育网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5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4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5月26-27日期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1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于5月12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市(报考宿松县的考生,在安庆市知识;报考广德县的考生,在宣城市知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8:00至5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6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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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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