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业务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学校,具体笔试、面试试讲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科目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个人弃权拟聘岗位的人员需填写《弃岗声明》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四)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人社局、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代课教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六、本招聘办法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
原标题: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学校招聘代课教师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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