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办法
此次双语教师招聘工作,在地委组织部和地区教育局、人社局的带领下,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有关人员将前往疆内、甘肃、青海、山西、陕西、河南、四川、贵州等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制作宣传册和宣传片,在招聘过程中,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疆内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大力宣传我县教师招聘的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近照2张,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上留存在招聘期间能有效联系的电话(包括长途区号)和手机号,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各项证件审核。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应急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课题临时抽签,每名考生准备10分钟,说课7分钟,简答3分钟。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分学科等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体检标准及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自费进行体检。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于考核前将学籍档案原件,学校无违法违纪证明交至和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招聘对象在和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名册报县委、政府审批。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工资等手续,所聘对象试用期为一年;一周内(以县教育局开到学校介绍信的时间为准)不到学校报到上班的,视作自动弃聘。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博士学历6125元/月,研究生学历5939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5865元/月,全日制大专5801元/月,中等专科学历5745元/月。
(二)优惠政策
(1)对有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编后可享受20万元安家费,在和田县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屋直接赠予。
(2)对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编后可享受8万元安家费,在和田县连续工作8年以上,房屋直接赠予。
(3)对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提供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3万元。
(4)对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周转房一套,另外,入编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费2万元。
(5)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和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报销、乘坐飞机的熬不住高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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